Privacy Policy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Wit One株式会社(以下简称 “本公司”)以游戏运营和客户支持为核心开展业务活动。 通过本公司的业务活动从客户处获得的个人信息以及本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特定个人信息),将根据以下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进行保护。
本公司通过业务活动从客户和员工处获得的个人信息(包括特定个人信息,以下简称 “个人信息”)是本公司的重要信息。 本公司认识到,从客户和本公司员工处获得的个人信息(包括特定个人信息,以下简称 “个人信息”)是本公司的重要信息,因此,确保对这些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本公司的重要社会责任。

本公司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是本公司的重要社会责任。

因此,我们根据以下方针处理通过业务活动获得的个人信息,致力于为客户和员工提供 “安心 “服务,履行保护个人信息的社会责任。

我们将履行社会责任,为客户和员工提供 “放心 “的个人信息保护。

方针

  1. 个人信息的获取、使用和提供

    本公司通过合法公正的手段获取个人信息。
    本公司仅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以实现使用目的。
    本公司仅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以达到使用目的。
    不会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我们还将采取措施确保这一点。
    如果有必要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我们将在再次使用信息之前就新的目的征得您的同意。

  2. 关于法律、国家方针和其他规范(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 关于

    本公司在努力掌握有关个人信息的处理的法律法规的同时,确保所有从事本公司业务的员工(以下简称 “员工”)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法规。

  3. 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本公司为了防止对个人信息的不正当访问、个人信息的泄漏、遗失或损坏等各种风险,将建立并维持迅速采取纠正措施的体制,以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本公司应建立并维持为安全管理个人信息而迅速采取纠正措施的体制。

    本公司将实施检查,并及时纠正发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以及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预防措施。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4. 投诉和咨询

    对于有关个人信息的投诉和咨询,设立个人信息咨询窗口,并建立能够迅速应对的体制,真诚地进行处理。

  5. 持续改善

    对本公司的个人数据保护管理系统是否符合保护个人数据的内部规定进行监控和审计,努力发现违规、事件、事故和薄弱环节,并由管理层进行审查。由管理层对该系统进行审查。 本公司将在管理措施和公司内部规定中体现这一点,并努力不断改进个人数据保护管理系统。

    在改善过程中,我们将遵守法律法规和JIS Q 15001。

制定日期 2019年7月1日
修订日期 2022年7月1日
株式会社Wit One
代表取缔役 藤原 智博

如果您对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以下部门。

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东京都江东区东洋2-2-20东洋站前大厦11层
电话:03-6659-8718(平日10:00~17:00)

个人信息的处理

[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等]

个人信息的种类 使用目的 公开类别
请求信息或咨询者的信息 对咨询的回答、服务信息的公开
业务合作方的信息 与业务合作方的联系、合同的履行、履约要求等 信息公开
应聘者和求职者的信息 招聘选拔、交流 披露
员工信息 人事、总务等雇用管理信息 公开
业务合作方委托的资料 执行客户支持等公司委托的业务 不公开

为安全管理所持有的个人资料而采取的措施
基本方针的制定 个人数据保护方针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在获取、使用、提供和处置的各个阶段,就处理方法、负责人及其职责等制定规则,并定期进行审查。

定期进行审查。
组织安全管理措施 定期进行自检、内部和外部审核。
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获得员工的保密承诺,并对其进行定期培训。
物理安全管理措施 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区域进行控制,防止设备和电子媒体失窃。
技术安全控制措施 建立防止外部未经授权访问的机制。
外部环境 使用云服务存储个人信息。
该云服务的数据中心位于日本。
本公司确认该云服务具有适当的访问控制,并努力了解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本公司也努力了解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无法确定数据中心所在国的服务如下
公司使用的服务名称 谷歌硬盘

无法识别外国名称的原因 因为数据分布在世界各地,以防止故障。
有关第三方为保护个人数据所采取的措施的信息

谷歌通过了ISO/IEC 27001、ISO/IEC 27017和ISO/IEC 27001认证。
谷歌已获得ISO/IEC 27001、ISO/IEC 27017和ISO/IEC 27018认证。

申请披露个人信息的程序。
谷歌不负责保护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
(以下简称 “申请公开”)。 答复公开申请等时应遵循的程序如下: 1.

  1. 公开等申请的提交地点

    申请公开等时,请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的方式提交附有必要文件的 “个人信息公开申请书”。
    邮寄时,请使用可确认投递记录的方法,如投递记录邮件或简易挂号信。
    请在信封上用红色墨水写上 “随信附上个人资料公开申请”。

  2. 申请公开等时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公开等时,请在《个人信息公开申请书》上填写所有规定事项。

  3. 身份确认

    本公司将通过电话确认申请者的身份。 但是,在无法通过电话确认的情况下,可能会要求您出示驾驶执照、在留资格证明书、健康保险证等的复印件。
    公司可能会要求您出示驾驶执照、在留证明书、健康保险证等的复印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公开

    委托代理人申请公开等时,除《个人信息公开申请书》外,请附上以下材料。
    (1) 确认代理人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以下证件之一:驾驶执照、居住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复印件。

    *请准备填写登记住所的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盖章,并附上盖章登记证明)。 如果代理人是法定代理人,例如有亲权的人,可以提交证明与当事人关系的文件代替委托书。
    (如果代理人是亲权人等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提交表明与当事人关系的文件)。

  5. 申请公开和使用目的通知的费用

    申请公开个人信息和告知使用目的时,每次收费1,100日元(含税)。
    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1,100日元(含税)。
    (银行转帐的帐户信息将在确认时提供。
    请承担银行转账手续费。
    请注意,如果费用不足或无法确认转账时,将不进行使用目的的公开和通知。

  6. 公开等请求的答复方法

    本公司将按照客户要求的方式(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进行答复。

  7. 授权的个人数据保护机构名称和解决投诉的联系方式

    如果您认为我们公司对您的个人数据管理不当,我们希望您首先向我们提出投诉,但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您可以向以下 “授权个人数据保护组织 “提出投诉。
    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您可以向以下 “授权个人数据保护组织 “提出投诉。

日本信息系统用户协会认证个人信息保护组织秘书处
日本京都中央区筑地 1-13-14 NBF 东银座广场 2F 邮编:104-0045
电话:03-6264-1318
关于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咨询,请不要使用上述联系方式。
如果您认为本公司对您的个人数据管理不当,您应首先向本公司投诉,但如果您对本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您可以联系上述 “授权个人数据保护组织”。
如果您对本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您可以向上述 “授权个人数据保护组织 “提出投诉。

制定日期 2019年7月1日
修订日期 2022年7月1日
株式会社Wit One
代表取缔役 藤原 智博

如果您对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以下部门。

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东京都江东区东洋2-2-20东洋站前大厦11层
电话:03-6659-8718(平日10:00~17:00)